Operational definition for 原则5-信息的合理性 所有的关于某一特殊疗法、产品或服务益处和功用的内容,都应根据上述四条原则谨慎地加以介绍。
对于任一商业产品或疗法的有效性或无效性的介绍,(除非明确规定网站的用途就是某一特殊产品的商业平台),编辑都必须加以证明,而且必须公平地介绍信息,比如提供可供选择的(普通的)疗法。
例如,一家制药公司制作一个网站,只为推荐他们的产品。如果他们给出这样一份声明:“这是某某产品的网站”,那么则没有必要提及与其有竞争的同类产品。如果一家公司的网站上没有提供类似声明,那么他们就必须提供与其有竞争的同类产品或普通产品的信息。
要点 :
-对于任一商业产品或疗法的有效性或无效性的介绍,必须附以科学依据(医学期刊、报告或其它)。 -除非网站明确声明该网站就是某一特殊产品或疗法的广告媒介,否则他们必须介绍可供选择的其它疗法或普通产品。